從1989年至今,家傭匡扶中心協助了數以萬計的外籍家庭傭工解決他們法律上的問題。

他們遇到的大多數問題其實可以避免。他們需要對自己的權利有更好的了解。 這行為守則列出僱主公平對待家庭傭工的最低標準。

  1. 你應對待你的家庭傭工如你想別人在工作上對你一樣你。適用於你的法律也同樣適用於你的外籍家庭傭工。

  2. 請注意你身為外籍家庭傭工的僱主合同上和法定義務 ,並熟悉和尊重反歧視法例,尤其跟性別,殘疾和種族歧視有關的法律。
  3. 您有責任替外籍家庭傭工支付有關就業機構的費用和就業機構的佣金不可以比她/他第一個月工資的10%多 。只選擇致力於公平和道德的招聘做法的就業機構。

  4. 保持付佣金給 外家庭傭工 的記錄,並給他/她付款單或收據的副本。

  5. 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外家庭傭工有一個安全的工作環境,並在適當時候提供醫療護理和病假。

  6. 給外家庭傭工體面的生活條件,並尊重他/她的隱私。

  7. 不要沒收外家庭傭工的私人用品,尤其是他/她的護照和其他身份證件。

  8. 每星期都授予你外家庭傭工至少完整24小時的休息。白天都要讓他/她有足夠的休息時間。

  9. 要留意自己做或說的東西可能被認為虐待性或不人道行為,這可能破壞互信。

  10. 嘗試跟你外傭保持開門見山的關係,以減少誤解和培養一個樂觀的僱傭關係。

這段守則的目的是補充在香港僱傭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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